跨境供给链
服务热线
企业微信
布告
返回顶部
海关总署布告2022年第106号(关于颁布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的布告)
为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、、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誉系统建设的决策部署,,,进一步深入“放管服”鼎新,,,推动外贸保稳提质,,,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登记企业信誉治理法子》(海关总署令第251号),,,总署对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海关总署布告2021年第88号颁布)进行了订正。。现将订正后的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通用尺度、、单项尺度)予以颁布。:9刈苁鸩几2021年第88号同时废止。。
特此布告。。
附件:1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注明.doc
2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通用尺度).doc
3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单项尺度).doc
海关总署
2022年10月28日



海关总署布告2022年第106号(关于颁布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的布告)
为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、、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誉系统建设的决策部署,,,进一步深入“放管服”鼎新,,,推动外贸保稳提质,,,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登记企业信誉治理法子》(海关总署令第251号),,,总署对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海关总署布告2021年第88号颁布)进行了订正。。现将订正后的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通用尺度、、单项尺度)予以颁布。:9刈苁鸩几2021年第88号同时废止。。
特此布告。。
附件:1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注明.doc
2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通用尺度).doc
3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尺度》(单项尺度).doc
海关总署
2022年10月28日


